江西爱家拍卖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公开拍卖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19号(原“桃源宾馆”、原上饶市第七小学)整体房地产。具体公告如下:
饶产交所ggz2009—46号
受产权人委托,江西正奇拍卖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日15时在万年宾馆会议室公开拍卖万年县部分房产及店面。具体公告如下:
饶产办ggz 2009-64号
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联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产权交易有关程序在产权交易网公开挂牌拍卖上饶县旭日镇工业走廊和上饶县姚坪乡大坪后背山两宗土地。具体公告如下:
关于江西金马拍卖有限公司严重违规执业的通报 饶产管字[2009]5号 省产权交易所各驻饶会员单位: 2007年以来,江西金马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拍卖”)在接受国有、集体产权转让代理业务中,严重违规执业,给交易双方造成损害,并给产权交易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现将“金马拍卖”严重违规执业的情况通报如下: 1、2007年“金马拍卖”接受铅山县原“河口人家”整体资产转让业务,与出让方约定竞买保证金120万元,并规定竞买成功后保证金转为收购款。2007年底该标的以1010万元拍卖成功,事后,“金马拍卖”只给出让方缴纳100万元抵作成交价款,剩余20万元至今仍不肯归还,出让方、受让方以去人、去函、去电话等方式多次催款,不是置之不理,就是以没钱为借口搪塞。甚至出让方提出扣除10万元佣金,将剩余10万元归还,仍然拖而不还。行为更为恶劣的是,该标的成交后已近2年,“金马拍卖”到现在都未为交易双方办理交割手续,造成标的迟迟不能过户,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2、2007年“金马拍卖”接受玉山县联信碳酸钙厂转让代理业务,拍卖成交后,至今也未办理交割手续。 3、2008年“金马拍卖”以其玉山分公司(非法人)名义与玉山县广电局签订“传媒广告经营权”转让代理合同,没有进场交易,并且只在上饶晚报上公告了4天就举行拍卖会。 针对“金马拍卖”的严重违规行为,我办多次向该公司的负责人做工作,说道理,讲政策,但都置若罔闻,不纠不改。为了维护产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产权交易规则,对“金马拍卖”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1、对“金马拍卖”严重违规执业的行为向省产交所各驻饶会员单位以及有关部门通报。 2、暂停“金马拍卖”在上饶市范围内从事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业务的资格。 3、建议省产交所取消“金马拍卖”的会员资格。 望各会员单位要引以为鉴,在从事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活动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交易行为,维护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2009年9月21日
关于江西金马拍卖有限公司严重违规执业的通报
饶产管字[2009]5号
省产权交易所各驻饶会员单位: 2007年以来,江西金马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拍卖”)在接受国有、集体产权转让代理业务中,严重违规执业,给交易双方造成损害,并给产权交易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现将“金马拍卖”严重违规执业的情况通报如下: 1、2007年“金马拍卖”接受铅山县原“河口人家”整体资产转让业务,与出让方约定竞买保证金120万元,并规定竞买成功后保证金转为收购款。2007年底该标的以1010万元拍卖成功,事后,“金马拍卖”只给出让方缴纳100万元抵作成交价款,剩余20万元至今仍不肯归还,出让方、受让方以去人、去函、去电话等方式多次催款,不是置之不理,就是以没钱为借口搪塞。甚至出让方提出扣除10万元佣金,将剩余10万元归还,仍然拖而不还。行为更为恶劣的是,该标的成交后已近2年,“金马拍卖”到现在都未为交易双方办理交割手续,造成标的迟迟不能过户,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2、2007年“金马拍卖”接受玉山县联信碳酸钙厂转让代理业务,拍卖成交后,至今也未办理交割手续。 3、2008年“金马拍卖”以其玉山分公司(非法人)名义与玉山县广电局签订“传媒广告经营权”转让代理合同,没有进场交易,并且只在上饶晚报上公告了4天就举行拍卖会。 针对“金马拍卖”的严重违规行为,我办多次向该公司的负责人做工作,说道理,讲政策,但都置若罔闻,不纠不改。为了维护产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产权交易规则,对“金马拍卖”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1、对“金马拍卖”严重违规执业的行为向省产交所各驻饶会员单位以及有关部门通报。 2、暂停“金马拍卖”在上饶市范围内从事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业务的资格。 3、建议省产交所取消“金马拍卖”的会员资格。 望各会员单位要引以为鉴,在从事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活动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交易行为,维护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2007年以来,江西金马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拍卖”)在接受国有、集体产权转让代理业务中,严重违规执业,给交易双方造成损害,并给产权交易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现将“金马拍卖”严重违规执业的情况通报如下:
1、2007年“金马拍卖”接受铅山县原“河口人家”整体资产转让业务,与出让方约定竞买保证金120万元,并规定竞买成功后保证金转为收购款。2007年底该标的以1010万元拍卖成功,事后,“金马拍卖”只给出让方缴纳100万元抵作成交价款,剩余20万元至今仍不肯归还,出让方、受让方以去人、去函、去电话等方式多次催款,不是置之不理,就是以没钱为借口搪塞。甚至出让方提出扣除10万元佣金,将剩余10万元归还,仍然拖而不还。行为更为恶劣的是,该标的成交后已近2年,“金马拍卖”到现在都未为交易双方办理交割手续,造成标的迟迟不能过户,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2、2007年“金马拍卖”接受玉山县联信碳酸钙厂转让代理业务,拍卖成交后,至今也未办理交割手续。
3、2008年“金马拍卖”以其玉山分公司(非法人)名义与玉山县广电局签订“传媒广告经营权”转让代理合同,没有进场交易,并且只在上饶晚报上公告了4天就举行拍卖会。
针对“金马拍卖”的严重违规行为,我办多次向该公司的负责人做工作,说道理,讲政策,但都置若罔闻,不纠不改。为了维护产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产权交易规则,对“金马拍卖”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1、对“金马拍卖”严重违规执业的行为向省产交所各驻饶会员单位以及有关部门通报。
2、暂停“金马拍卖”在上饶市范围内从事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业务的资格。
3、建议省产交所取消“金马拍卖”的会员资格。
望各会员单位要引以为鉴,在从事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活动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交易行为,维护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