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4-168号 受委托,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5月14日15时00分在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竞租 保证金 (万元) |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租赁 期限 (年) | 1 | 上饶市广丰区横路熙岸临街20直商铺 | 约1046.92 | 202.265 | 20 | 50 | 10 | 备注 | 标的位于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公主楼南侧棚改地块(横路熙岸小区1、2号楼)一楼,其中1#楼户号:1-101、102、103、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5面积合计:约680.15㎡。2#楼户号:2-101、102、103、105、106、107、108面积合计:约366.77㎡。 |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17时止。 三、拍卖(招租)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中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中信房评字(2024)第GS011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租金有递增,前3年租金不变,自第4年(含第4年)开始租金逐年上浮2%。遵循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上一周期到期前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租金。 4.竞租成功后,由于标的房产未配备地下排烟设计,承租方不得利用标的房产经营餐饮行业。 5.竞租成功后,招租方按现状交付标的(以交付时实际现状为准),交付面积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6.竞租成功后,标的房产装修免租期3个月(装修期不计算在租期内)。 7.招租方只提供房屋场地现状,不进行二次装修。承租方不得随便改变标的结构,如因需要适当调整布局,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必须确保出租标的安全质量。承租方装修和相关设施应满足消防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费用自理。 8.如租赁期满或承租方不经营时,可将移动的财产带走。但不得随意拆除房屋固定装修,遗留装修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不对承租方作任何形式补偿。 9.如遇到国有资产改制或国家政策变化需提前收回租赁权的,招租方提前告知承租方,承租方结清当前租金及产生的税、费后,无条件在约定时间撤离。标的遗留装修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10.租赁期内所有税、费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须自投资金、自负盈亏、合法经营并承担租赁期内所有所有法律、经济责任。 11.竞租成功后,承租方还另须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租赁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的情况下由招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17时前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或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详情咨询:13907036630(裘先生) 13576351877(汪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55号1-302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31827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