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4-4号
受委托,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月12日16时在德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转让)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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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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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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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量
(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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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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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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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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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铜矿大坞河清淤产生的三处国有砂石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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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铜矿二号坝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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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5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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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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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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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17时止。
三、拍卖(转让)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新源洪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新洪资[2023](估)字第194号。
2.标的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拍卖人对标的的质量、品质、价值及可实用性不作任何瑕疵担保。
3.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转让方按交付时实际现状交付给受让方,标的数量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4.标的系德兴市铜矿大坞河清淤产生的三处国有砂石,现堆放于德兴市铜矿二号坝附近。
5.三处国有砂石整体转让。
6.拍卖成交后,标的的清转运由受让方负责。清转运工作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进行,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转运及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逾期不能完成标的清转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后,标的清转运工作必须在标的交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8.竞买成功后,受让方还另须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由受让方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以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17时前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或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详情咨询:15727521915(王先生) 13907036630(裘先生)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55号1-302
查询网址:www.srcq.com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31827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