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3-563号 受委托,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7日15时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拍卖“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1幢1单元26楼等房产招租”,具体公告如下: 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1幢1单元26楼等房产招租,详见下表: 标的 序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 首年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租赁期 (年) | 备注 | 1 |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1幢1单元26楼8间 | 849.73 | 254919.00 | 30000 | 5 | 办公用房免租期3个月(不含在租期内) | 2 |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1幢1-27办公室7 | 65.08 | 19524.00 | 1000 | 3 | 3 |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1幢1-27厨房 | 136.79 | 41037.00 | 6000 | 3 | 备注:保证金在足够的前提下,可以任意竞拍任何一个标的。 |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丰和房估[2023]字第073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物业管理涉及的物业费用、水、电、气、网络等费用需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公告的拍租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 5.租金缴纳方式: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包括首期租金、标的1履约保证金3万元,标的2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标的3履约保证金为6000元)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6.承租方承租期限内仅限自身办公使用不得转租,不得改变约定的租赁用途,不得用于非法经营、出租及从事宾馆、娱乐、殡葬等行业。如发现以上行为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 7.承租方不得对房产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及原有配套设施。如在装修过程中需要对房产进行改建,需将改建方案递交招租方进行审核,得到招租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改建。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租赁期限为标的1为五年,标的2、标的3为三年,租赁期满提前15日提出继续续租要求。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招租方收购。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9.拍卖标的交付时间:在承租方付清全部应付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招租方按标的现状交付给承租方。 10.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招租,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保留价增价拍卖方式。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止。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到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3年11月23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被确定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269号2幢1-301 联系人:汪女士15932913987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