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数 1 总 2 为了明确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审核办法,根据《上饶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上饶市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一、产权交易主体 1、出让方 (1)出让方是指依法拥有出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出让整体或部分产权(股权)的,出让方必须是拥有所有权、处置权的出资人;出让法人部分财产权(以实物资产方式),出让方可以是拥有法人财产权的企事业单位本身。 (3)对未经改制的出让企业,出让方可以是代行出资人权利的该企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2、受让方 (1)受让方可以是境内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国家有关部门有特殊规定或资质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产权,受让方必须符合规定或具有相应资质。 3、其他 (1)对以承担债务方式出让产权的,需征得主要债权人的同意,并提供有关凭证。 (2)多个出让方或受让方,对同一产权交易客体,可以采取委托方式,委托其中一方代表出让方(受让方)代理产权交易手续。 二、出让产权须履行的有关手续 1、出让企事业单位国有产权(包括整体、部分),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出让集体产权的,由集体产权所有者决定,或由企业所在地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决定。 2、出让多元投资的公司产权,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3、出让产权不清晰的,凡涉及国有产权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产权界定,凡涉及集体产权的,由企业所在地集体经济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产权界定,其他产权则由相关中介组织出具产权界定意见书。 三、产权交易项目挂牌 1、 项目挂牌可分为两种类型,即上市挂牌和意向登记; 2、 上市挂牌应是产权所有者通过其委托的经纪会员提出申请,挂牌项目应产权清晰; 3、 意向登记可以是出让方、受让方或其委托的经纪会员向上饶市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提出申请; 4、 国有产权项目的挂牌价格不得低于经评估备案后的评估价格的90%,集体产权项目的挂牌价格不得超过集体产权所有者的授权范围; 5、上市挂牌日期不得少于15天,挂牌期内不得成交;意向登记的挂牌日期不超过于二个月; 6、 产交所直接受理的项目可直接由出让方或受让方向产交所提出上市挂牌申请; 7、 项目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其上市挂牌价格,若需低于的应调整挂牌价格后重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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